通过递交书面材料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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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递交书面材料进行听证

通过递交书面材料进行听证

什么是书面递交材料?

如果您的案件并未在初始阶段通过案件管理、调停或和解会议解决,裁决员可能会决定通过审核双方的书面递交材料而非当面听证的方式对您的案件进行裁决。某些法庭会让您决定采用哪种听证模式。

书面递交材料意味着您无须亲自出现在裁决员面前,您只需将所有材料发送给裁决员,包括相关文件以及解释裁决员为何应该以对您有利的方式作出裁决的“法律陈词”。裁决员可能会联系您索取更多信息,或安排与另一方进行电话会议。

如果前往听证地点的成本过高,双方对事实并无争议,且无需要确定的可靠性问题,书面递交材料是当面听证很好的替代方法。总体而言,这类听证必须在争议的问题和将要提交的证据类型方面具有实用性。双方都有机会阅读和回应另一方提交的材料。这可以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

  1. 依次进行“交错提交”。作出申诉或上诉的一方首先提交他们的书面陈述。另一方在固定的时限内提交他们自己的材料并对第一份提交的材料作出回应。然后,第一方有最后的机会作出回应。双方必须遵循法庭设定的时限,这点非常重要。

 

  1. 若采用“同时提交”,双方同时向裁决员提交书面材料,并有机会在指定日期就对方提交的材料作出回应。

 

流程

组织您的材料
您递交书面材料时应遵循受理案件的法庭设定的指引(若有)。您首先需要完成的准备工作载于本网站 准备措施 部分。您应阅读法庭网站上的自助信息,或致电法庭办事处,咨询有关程序的信息。搜索 卑诗行政法目录 可找到您感兴趣的法庭网站链接或联系信息。

准备您的书面递交材料
书面递交材料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指引:

  • 以开庭陈述开始:简要描述您的案件,并明确说明您希望获得的补救(即,您希望裁决员作出什么裁决)。
  • 按时间顺序列出相关事实。
  • 提供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证人的宣誓声明(如宣誓陈述书或法定声明)和文件(如信函、照片或合同)。
  • 解释证据如何支持您的案件。
  • 提供“法律陈词”(该陈词将解释法律和法庭的以往裁决将如何支持您的案件)、以及您所依赖的裁决副本。
  • 以案件总结结束,说明您请求法庭作出的裁决。

这些主题在本网站的当面听证部分更详细叙述。

审查和回应对方提交的材料
审查对方提交的材料以了解他们的状况以及如何反驳他们的陈词。回应对方提交的材料 – 解释为何对方的材料并未提供有关事实的全部信息,提供缺失的信息,指出对方的错误和缺漏,重申您的案件事实如何支持您正在寻求的裁决。在诉讼的这个阶段,您不能提交新证据,因为所有的相关证据应该已经包括在您第一次提交的书面材料中。如果您在初始阶段忘记了提交某些相关证据,您必须获得裁决员的许可才能提交额外的证据。

如果裁决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更多信息,他/她可能会与双方举行电话会议或要求提交更多的书面材料。

法庭审核后
裁决员对您的案件作出裁决后,法庭将书面向您传达相关裁决,并提供作出相关裁决的理由。当您提交书面材料时,您应该询问裁决员需要多长时间进行裁决。由于法庭需要审核大量的案件,您可能需要等待几个月才能收到裁决结果。

 

如果您不同意裁决结果怎么办?
如果您不同意裁决员对您案件的裁决,有时您可以请求对裁决进行复议。在某些法庭,如卑诗工作安全局,有自己内部的复核流程,复核将由名为劳工赔偿上诉庭的独立法庭进行。

某些法庭的裁决可通过名为“司法复核”的流程上诉到法院。您不同意裁决员裁决的事实并不能成为您有权请求法院复核的原因 – 您必须证明裁决员的流程不恰当或裁决员在法律、管辖权或公平性方面存在问题。

正义教育协会已出版 司法复核指南 ,提供有关这方面更详细的信息。您也可以登录 高级法院自助 网站了解有关司法复核的更多信息。